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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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印发《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》的通知

环办〔2009〕89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保护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:

为贯彻落实《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纲要》(环发〔2007〕165号),我部编制了《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参照执行。

附件: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

  二○○九年七月九日

主题词:环保 生态功能区 技术导则 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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